死刑犯的魂魄\ 我不赞成死刑\从地灵观点看死刑 \ 怨鬼的转世
死刑犯的魂魄 我不赞成死刑从地灵观点看死刑 怨鬼的转世
死刑犯的魂魄
发表于: 2005-04-03 09:57:32 删除 查找 回复
死刑犯的魂魄
当我在寂静的关房修行的时候,曾有一名死刑犯的魂魄来拜访,他完全丧失了他自己的安宁和快乐,他的心意是粗鲁而未开发的,他的行动如精神躁郁的过动儿,他的身体也是残缺和破碎的。
见到这样的魂魄,我最忧伤!
当然,这位死刑犯在阳世时,犯了极大的恶行,他杀死很多人,他抢夺别人的财物,他强暴女人,他是说谎者,他天天饮酒,天天醉,他根本是一个心意骯脏的毒贩,可以说在这世间,无恶不作,是人类的垃圾。
他被执法者抓到,执行死刑。
他的死,很多人鼓掌,认为社会上终于除去了一条大毒虫。
然而,我知道的,死刑犯的魂魄,是绝不能再进步的,他的魂魄产生了更坏的效应。
一、身子必然残废。
二、心智更不健全。
三、更暴、更凶、更残。
当人类用错误的方式来解决一个大恶罪人的时候,人类已经错过了原本还有一丝希望的利益,一再的错误行刑,世上的恶人更多,在轮回路上,无可避免的,产生了不利的结果,只要再转世,仍带着自我毁灭的火焰,这人间岂有安宁?世间岂有和平?
死刑,是恶性循环,在我明眼人之中,是暴力火焰的串连,是错误的再错误。
我认为:
所有的生物都有他们自己存在的价值和意义,不应该用任何方式来结束他们的生命。
应该废除死刑。
因为死刑使魂魄失常,失去意识的自制,身心不全,更凶暴。对魂魄的未来,加重损害,更多阻碍,一点益处也没有,实在应该避免死刑。
我不赞成死刑
《{真FO}论剑》
‧{LSHF}{LSY}‧
现今世界各国,有实施死刑者,有废除死刑者,二者之间颇多争议。
实施死刑者,认为有一等人,十恶不赦,罪大恶极之人,如果不施死刑,无法服人心。
例如五逆罪:
杀父亲。(次重罪)
杀母亲。(次重罪)
杀阿罗汉。(次重罪)
出佛身血。(次重罪)
破和合僧。(极重罪)
这些都是令人发指的,忍无可忍。在佛法来说,「破和合僧」罪最重,因为令人离开三宝,只要令人离开三宝,便永入恶趣,求出无期。
「破和合僧」外看比杀业轻,但,在佛法来说,竟然比杀业重,何以故?
答案是:
「杀人心灵。杀人性灵。杀人佛性。」
所以,叫人离弃「{真FO}」,即是等同杀人佛性也,其罪不共戴天。是可恶中的至大可恶。
又例如:
杀生、偷盗、邪淫、妄语、两舌、恶口、绮语、贪欲、瞋恚、邪见。
以上是十恶。
有人先奸后杀,屡屡犯之,实在令人发指;又有人又盗又杀又淫,更是令人发指不耻,罪大恶极之人,怎能不判死刑?
然而,据我所知,如判死刑,如枪毙而死、吊绞刑而死、电椅而死等等等等。
死者临刑,心含怨气。
入中阴身(灵魂)。
一、意有怨。
二、缘有怨。
三、生有怨。
四、蕴有怨。
五、种有怨。
(此怨即瞋恚心也)
再转世成人,更增长「瞋心」,成为「无惭愧」之人,将来行恶更大。
我认为:
倒不如「无期徒刑」。在此期中,施以感化教育,洗心革面,自然死亡。因此,监狱弘法,有其必要性,不可忽视。
死刑固然可以大快人心,世人如释重担。但,中阴之身,含怨气更重,将来再生之人,仍然是罪大恶极之人,不可不慎!
又:
我觉得以「人」来判处「人」的死刑,似乎是不对的。我个人以为,这红尘之中,圣贤很少数,一般都是凡夫俗子。
凡夫俗子来判处凡夫俗子死刑,有的固然该死,也死得其所,处其死刑,实在不为过。
但,仍然有冤枉者,白白送掉一条命,自古至今,多少冤狱,尸骨如山,怨气岂不冲天。
像:
文天祥。
岳飞。
袁崇焕。
等等等等。
多少冤魂,鬼唱诗。
我认为:
「人」不能判处「人」死刑。以佛法因缘果报来说,自有琰魔法王(阎王)处之,自有自心三恶道现前,判决不是在人,而是自心。
如此才是正理。
从地灵观点看死刑+怨鬼的转世
从地灵观点看死刑
{LSY}文集 > 43_地灵仙踪
我个人自从懂事以来,就有一个天生嫉恶如仇的个性,我对做坏事的人是深痛恶绝的,是颇为厌恶和不共戴天的。然而,对于「死刑」,我却一贯的主张废弃,而不可用。
站在天生人权的立场,人在自然界出生,他就有权利的活下去,不管他的行为如何,同样是人,谁也没有资格剥夺别人生存的权利,生存是生命的尊严之一。法律固然是约束人们的行为规律,但站在天生人权之观点,剥夺生命的死刑,彷佛违背了天生人权的本意。
笔者研究灵学多年,知道被判死刑的枪决犯的灵魂,未真正心平气和的受死,他们的冤气成为一股暴戾之气,对人类产生报复心理,此等受死的灵魂,再转世投胎,仍然是冤气带身,将来仍然是恶极的凶犯,犯罪心理特强,其结果是又产生了穷凶恶极大罪犯。所以判死刑,执行枪决,并不能真正使罪犯少掉一人,而下辈子,他卷土重来,比上一辈子更凶更恶。如此恶性循环,人类的个性祗有愈来愈凶残,不能导引向善,这个世界也就愈来愈可悲。
按照近世的学者研究,认为犯罪的原因有先天的与后天的,先天的指先天的遗传,后天的是指环境。先天的遗传,其于父母的犯罪特性甚强。其实据我所知,这是恶灵转世的特性,带着怨恨之气来转世投胎,仍然是暴戾之气而来。笔者认为要消除暴戾之气,根本解决之道,应废弃死刑不用,改判「无期徒刑」就可以,免去冤气之鬼,使先天的遗传不再出现。自然死亡比被枪决的冤气,弱了十之八九也,如此世界上才会出现祥和的气息。
由地灵学的观点,来看死刑犯的将来地理,犯罪的死刑者是「破身」者,破身者是怨气所结,自身和地灵产生相排斥的格局,会有背弃理气的结果,死者不但不能安灵,将来其后代子孙,也同样不「安宁」,为了不得「安宁」,便容易犯罪,在这方面,死刑所产生的恶果更多。我个人主张废弃死刑,对于罪大恶极之犯罪人改判「无期徒刑」,以受冤气变和善之气也。
像「野草山人」的面相,双睛暴出,脸亦横肉多重,五官结成不协调的蛮横之相,平时就靠勒索为生,进出监牢视为平常,动不动残害生灵,杀人、放火、犯上、暴行,奸污妇女不计其数,笔者亦差一点丧生在他的手中。此等顽劣份子,先天与后天均已心理不正常,法律祇是令其入狱,出狱后亦然我行我素,像这样的大恶凶徒,我亦主张不得判其死刑,判其「无期徒刑」可也,因其人行为在世间无一毫之善,以作恶为终身之乐趣,若绳之以「死刑」,其冤气下辈子乃凶徒,不如判以「无期徒刑」使其在外不再为恶,在内变化气质,自然死后,下辈子转世不再成凶徒。若判以枪决,下辈子更残暴,我期期以为不可。野草山人蔡建伟杀我未成,刊载于「通灵秘法书」的「观音救我脱死厄」一文之中。
在地理上的格局,产生凶徒与盗贼,有一定的形象:
一、形象不能配合理器(气与理不合)。
二、龙身束气过峡的地方准为乱茅峡(如山猪之利牙)。
三、逆势或逆气而葬(反方向)。
四、案现斜器(案台不正,走歪路也)。
一般说来,禀受愈大的气,所干的坏事愈大,禀受的气愈小,所干的坏事愈小。
像台中中正路的一个小巷内,有个「金关刀」的相命师,他的手中大姆指指甲内藏铅笔心,四个手指在外,大姆指在内,手握一小木板,白纸铺板上,先问你身上带多少钱,大姆指偷写数目,用木板挡住被算者的视线,当你说出多少钱,他纸上也写下了问你的数目。如此表演特技的相命师,是小{PZ}的小偷格局而已,金关刀的祖坟一定葬在「探头侧面,代有穿窜」的探头山与侧露山。
(此事铁笔子与画家李国模皆知也)
{LSY}文集 > 169_忘忧国的神行
怨鬼的转世
{LSHF}/文
在「神行」中──
发现一个事实,这世界「怨鬼」愈来愈多,人们再不设法,这世界会愈来愈乱,到时就来不及了。
我是认为不应该有「死刑」的,人类,不管是什么人,都不应该宣判他人的「死刑」,上天有好生之德,人怎可判人死刑。
对于危及他人的累犯或重刑犯,最多「无期徒刑」,应废除死刑,因为我发觉死刑犯,均怨气太重,如果转世,又来报怨,怨怨相报何时了?
我看见世人对累犯或重刑犯,莫不气愤填膺,手指着,大喊:
「给他死!」
「给他死!」
「给他死!」
我内心淌泪,死就了吗?怨怨相报啊!怨家「宜解」不「宜结」,你们怎知前后因果呢?
在「神行」中,我看见年轻士兵的战死灵魂,集成如漫天弥地的乌云,也全是怨气冲天。杀人、放火、奸盗,无所不为。
这天下岂能没有战争?就凭着这些「怨鬼」的转世,这世界怎能太平?怎能变净土?人间净土能实现吗?
「人」与「人」之间,产生怨气亦不少,这也会产生祸害的,现代人类自杀的人如此多,也留下不少「怨鬼」,这些「怨鬼」再转世,死于非命的人就更多了。
我见到的「怨鬼」太多了。
他她均咬牙切齿!
「转世去报复!」
「要报仇!」
「就算未转世,等他阳气衰,也要算账!」
我说:「报复之心,是私欲,居心狠毒,今后你的子孙。………」
「怨鬼」回答我:「我不报仇,心不平,管不了什么罪恶,你{LSY}去当你的圣贤吧!」
要劝化「怨鬼」退让,实在难矣!我心大伤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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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刑犯的魂魄
当我在寂静的关房修行的时候,曾有一名死刑犯的魂魄来拜访,他完全丧失了他自己的安宁和快乐,他的心意是粗鲁而未开发的,他的行动如精神躁郁的过动儿,他的身体也是残缺和破碎的。
见到这样的魂魄,我最忧伤!
当然,这位死刑犯在阳世时,犯了极大的恶行,他杀死很多人,他抢夺别人的财物,他强暴女人,他是说谎者,他天天饮酒,天天醉,他根本是一个心意骯脏的毒贩,可以说在这世间,无恶不作,是人类的垃圾。
他被执法者抓到,执行死刑。
他的死,很多人鼓掌,认为社会上终于除去了一条大毒虫。
然而,我知道的,死刑犯的魂魄,是绝不能再进步的,他的魂魄产生了更坏的效应。
一、身子必然残废。
二、心智更不健全。
三、更暴、更凶、更残。
当人类用错误的方式来解决一个大恶罪人的时候,人类已经错过了原本还有一丝希望的利益,一再的错误行刑,世上的恶人更多,在轮回路上,无可避免的,产生了不利的结果,只要再转世,仍带着自我毁灭的火焰,这人间岂有安宁?世间岂有和平?
死刑,是恶性循环,在我明眼人之中,是暴力火焰的串连,是错误的再错误。
我认为:
所有的生物都有他们自己存在的价值和意义,不应该用任何方式来结束他们的生命。
应该废除死刑。
因为死刑使魂魄失常,失去意识的自制,身心不全,更凶暴。对魂魄的未来,加重损害,更多阻碍,一点益处也没有,实在应该避免死刑。
我不赞成死刑
《{真FO}论剑》
‧{LSHF}{LSY}‧
现今世界各国,有实施死刑者,有废除死刑者,二者之间颇多争议。
实施死刑者,认为有一等人,十恶不赦,罪大恶极之人,如果不施死刑,无法服人心。
例如五逆罪:
杀父亲。(次重罪)
杀母亲。(次重罪)
杀阿罗汉。(次重罪)
出佛身血。(次重罪)
破和合僧。(极重罪)
这些都是令人发指的,忍无可忍。在佛法来说,「破和合僧」罪最重,因为令人离开三宝,只要令人离开三宝,便永入恶趣,求出无期。
「破和合僧」外看比杀业轻,但,在佛法来说,竟然比杀业重,何以故?
答案是:
「杀人心灵。杀人性灵。杀人佛性。」
所以,叫人离弃「{真FO}」,即是等同杀人佛性也,其罪不共戴天。是可恶中的至大可恶。
又例如:
杀生、偷盗、邪淫、妄语、两舌、恶口、绮语、贪欲、瞋恚、邪见。
以上是十恶。
有人先奸后杀,屡屡犯之,实在令人发指;又有人又盗又杀又淫,更是令人发指不耻,罪大恶极之人,怎能不判死刑?
然而,据我所知,如判死刑,如枪毙而死、吊绞刑而死、电椅而死等等等等。
死者临刑,心含怨气。
入中阴身(灵魂)。
一、意有怨。
二、缘有怨。
三、生有怨。
四、蕴有怨。
五、种有怨。
(此怨即瞋恚心也)
再转世成人,更增长「瞋心」,成为「无惭愧」之人,将来行恶更大。
我认为:
倒不如「无期徒刑」。在此期中,施以感化教育,洗心革面,自然死亡。因此,监狱弘法,有其必要性,不可忽视。
死刑固然可以大快人心,世人如释重担。但,中阴之身,含怨气更重,将来再生之人,仍然是罪大恶极之人,不可不慎!
又:
我觉得以「人」来判处「人」的死刑,似乎是不对的。我个人以为,这红尘之中,圣贤很少数,一般都是凡夫俗子。
凡夫俗子来判处凡夫俗子死刑,有的固然该死,也死得其所,处其死刑,实在不为过。
但,仍然有冤枉者,白白送掉一条命,自古至今,多少冤狱,尸骨如山,怨气岂不冲天。
像:
文天祥。
岳飞。
袁崇焕。
等等等等。
多少冤魂,鬼唱诗。
我认为:
「人」不能判处「人」死刑。以佛法因缘果报来说,自有琰魔法王(阎王)处之,自有自心三恶道现前,判决不是在人,而是自心。
如此才是正理。
从地灵观点看死刑+怨鬼的转世
从地灵观点看死刑
{LSY}文集 > 43_地灵仙踪
我个人自从懂事以来,就有一个天生嫉恶如仇的个性,我对做坏事的人是深痛恶绝的,是颇为厌恶和不共戴天的。然而,对于「死刑」,我却一贯的主张废弃,而不可用。
站在天生人权的立场,人在自然界出生,他就有权利的活下去,不管他的行为如何,同样是人,谁也没有资格剥夺别人生存的权利,生存是生命的尊严之一。法律固然是约束人们的行为规律,但站在天生人权之观点,剥夺生命的死刑,彷佛违背了天生人权的本意。
笔者研究灵学多年,知道被判死刑的枪决犯的灵魂,未真正心平气和的受死,他们的冤气成为一股暴戾之气,对人类产生报复心理,此等受死的灵魂,再转世投胎,仍然是冤气带身,将来仍然是恶极的凶犯,犯罪心理特强,其结果是又产生了穷凶恶极大罪犯。所以判死刑,执行枪决,并不能真正使罪犯少掉一人,而下辈子,他卷土重来,比上一辈子更凶更恶。如此恶性循环,人类的个性祗有愈来愈凶残,不能导引向善,这个世界也就愈来愈可悲。
按照近世的学者研究,认为犯罪的原因有先天的与后天的,先天的指先天的遗传,后天的是指环境。先天的遗传,其于父母的犯罪特性甚强。其实据我所知,这是恶灵转世的特性,带着怨恨之气来转世投胎,仍然是暴戾之气而来。笔者认为要消除暴戾之气,根本解决之道,应废弃死刑不用,改判「无期徒刑」就可以,免去冤气之鬼,使先天的遗传不再出现。自然死亡比被枪决的冤气,弱了十之八九也,如此世界上才会出现祥和的气息。
由地灵学的观点,来看死刑犯的将来地理,犯罪的死刑者是「破身」者,破身者是怨气所结,自身和地灵产生相排斥的格局,会有背弃理气的结果,死者不但不能安灵,将来其后代子孙,也同样不「安宁」,为了不得「安宁」,便容易犯罪,在这方面,死刑所产生的恶果更多。我个人主张废弃死刑,对于罪大恶极之犯罪人改判「无期徒刑」,以受冤气变和善之气也。
像「野草山人」的面相,双睛暴出,脸亦横肉多重,五官结成不协调的蛮横之相,平时就靠勒索为生,进出监牢视为平常,动不动残害生灵,杀人、放火、犯上、暴行,奸污妇女不计其数,笔者亦差一点丧生在他的手中。此等顽劣份子,先天与后天均已心理不正常,法律祇是令其入狱,出狱后亦然我行我素,像这样的大恶凶徒,我亦主张不得判其死刑,判其「无期徒刑」可也,因其人行为在世间无一毫之善,以作恶为终身之乐趣,若绳之以「死刑」,其冤气下辈子乃凶徒,不如判以「无期徒刑」使其在外不再为恶,在内变化气质,自然死后,下辈子转世不再成凶徒。若判以枪决,下辈子更残暴,我期期以为不可。野草山人蔡建伟杀我未成,刊载于「通灵秘法书」的「观音救我脱死厄」一文之中。
在地理上的格局,产生凶徒与盗贼,有一定的形象:
一、形象不能配合理器(气与理不合)。
二、龙身束气过峡的地方准为乱茅峡(如山猪之利牙)。
三、逆势或逆气而葬(反方向)。
四、案现斜器(案台不正,走歪路也)。
一般说来,禀受愈大的气,所干的坏事愈大,禀受的气愈小,所干的坏事愈小。
像台中中正路的一个小巷内,有个「金关刀」的相命师,他的手中大姆指指甲内藏铅笔心,四个手指在外,大姆指在内,手握一小木板,白纸铺板上,先问你身上带多少钱,大姆指偷写数目,用木板挡住被算者的视线,当你说出多少钱,他纸上也写下了问你的数目。如此表演特技的相命师,是小{PZ}的小偷格局而已,金关刀的祖坟一定葬在「探头侧面,代有穿窜」的探头山与侧露山。
(此事铁笔子与画家李国模皆知也)
{LSY}文集 > 169_忘忧国的神行
怨鬼的转世
{LSHF}/文
在「神行」中──
发现一个事实,这世界「怨鬼」愈来愈多,人们再不设法,这世界会愈来愈乱,到时就来不及了。
我是认为不应该有「死刑」的,人类,不管是什么人,都不应该宣判他人的「死刑」,上天有好生之德,人怎可判人死刑。
对于危及他人的累犯或重刑犯,最多「无期徒刑」,应废除死刑,因为我发觉死刑犯,均怨气太重,如果转世,又来报怨,怨怨相报何时了?
我看见世人对累犯或重刑犯,莫不气愤填膺,手指着,大喊:
「给他死!」
「给他死!」
「给他死!」
我内心淌泪,死就了吗?怨怨相报啊!怨家「宜解」不「宜结」,你们怎知前后因果呢?
在「神行」中,我看见年轻士兵的战死灵魂,集成如漫天弥地的乌云,也全是怨气冲天。杀人、放火、奸盗,无所不为。
这天下岂能没有战争?就凭着这些「怨鬼」的转世,这世界怎能太平?怎能变净土?人间净土能实现吗?
「人」与「人」之间,产生怨气亦不少,这也会产生祸害的,现代人类自杀的人如此多,也留下不少「怨鬼」,这些「怨鬼」再转世,死于非命的人就更多了。
我见到的「怨鬼」太多了。
他她均咬牙切齿!
「转世去报复!」
「要报仇!」
「就算未转世,等他阳气衰,也要算账!」
我说:「报复之心,是私欲,居心狠毒,今后你的子孙。………」
「怨鬼」回答我:「我不报仇,心不平,管不了什么罪恶,你{LSY}去当你的圣贤吧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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